1515300000

蓖麻油及其分离品

正常

📋 基本信息

商品编码1515300000
商品名称蓖麻油及其分离品
第一法定单位035
第二法定单位
监管条件AB
更新时间2026/8/23
备注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商品描述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
💰 税率信息(2026年)

出口退税率13%
优惠税率(最惠国)10%
普通税率70%
出口税率0%
增值税率13%
消费税率0%

⚠️ 监管条件

A 检验检疫
B 电子底账

🔍 检验检疫信息

检验检疫编码(13位)类别名称
1515300000301 有检疫要求食品添加剂 蓖麻油及其分离品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有检疫要求食品添加剂)
1515300000302 需申报仅用于工业用途不用于食品添加剂有检疫要求的化学品 蓖麻油及其分离品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需申报仅用于工业用途不用于食品添加剂有检疫要求的化学品)

📝 申报要素

  1. 品牌类型
  2. 出口享惠情况
  3. 加工方法(初榨、非初榨)
  4. 加工程度(未经化学改性)
  5. GTIN
  6. CAS
  7. 其他

🌏 协定税率

东盟0%
智利0%
新西兰0%
秘鲁0%
哥斯达黎加0%
瑞士0%
冰岛0%
澳大利亚0%
韩国0%
马尔代夫6%
柬埔寨0%
尼加拉瓜7%
香港0%
澳门0%

🌐 RCEP税率

澳大利亚0%
文莱0%
柬埔寨0%
韩国10%
老挝0%
马来西亚0%
新西兰0%
新加坡0%
泰国0%
越南0%
日本5.5%
印度尼西亚0%
菲律宾0%
缅甸0%

🗂️ 所属章节

第3类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15 其他固定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(包括希蒙得木油)及其分离品,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151530 蓖麻油及其分离品
15153000 蓖麻油及其分离品

免责声明: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实际归类及税率请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为准。

数据来源:《2026年海关商品编码对照表》/ 海关总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