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15500000
芝麻油及其分离品
正常📋 基本信息
商品编码1515500000
商品名称芝麻油及其分离品
第一法定单位035
第二法定单位无
监管条件AB
更新时间2026/8/23
备注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商品描述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💰 税率信息(2026年)
出口退税率0%
优惠税率(最惠国)12%
普通税率20%
出口税率0%
增值税率9%
消费税率0%
⚠️ 监管条件
A 检验检疫
B 电子底账
🔍 检验检疫信息
| 检验检疫编码(13位) | 类别 | 名称 |
|---|---|---|
| 1515500000101 | 初榨食用芝麻油 |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初榨食用芝麻油) |
| 1515500000102 | 食用芝麻油 |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食用芝麻油) |
📝 申报要素
- 品牌类型
- 出口享惠情况
- 加工方法(初榨、非初榨)
- 加工程度(未经化学改性)
- 包装规格
- 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,无品牌请申报厂商)
- GTIN
- CAS
- 其他
🌏 协定税率
东盟0%
智利0%
新西兰0%
秘鲁0%
哥斯达黎加0%
瑞士0%
冰岛0%
澳大利亚0%
韩国0%
马尔代夫7.2%
柬埔寨0%
尼加拉瓜8.4%
厄瓜多尔10.2%
香港0%
澳门0%
🌐 RCEP税率
澳大利亚0%
文莱0%
柬埔寨0%
韩国6%
老挝0%
马来西亚0%
新西兰0%
新加坡0%
泰国0%
越南0%
日本6.5%
印度尼西亚0%
菲律宾0%
缅甸0%
🗂️ 所属章节
第3类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15 其他固定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(包括希蒙得木油)及其分离品,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151550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
15155000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
免责声明: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实际归类及税率请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为准。
数据来源:《2026年海关商品编码对照表》/ 海关总署